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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调解化解商务纠纷」讲座
由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调解专线)主办的「善用调解化解商务纠纷」讲座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假金钟统一会议中心圆满举行。是次讲座吸引了超过三十名来自不同界别,如物业管理、会计、保险及制造业等的参加者参与。

调解专线义务助理秘书陈庆生大律师首先向参加者讲解了诉讼及调解的分别。他从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参与度、沟通模式及经济考虑等方面作出分析,并透过一宗典型诉讼案例加以说明两者的不同。他指出法律代表往往在诉讼中担当重要的角色,因而减低了当事人的参与度。反之,当事人在调解中透过正接对话来解决纠纷,有较高的自主性。陈大律师所分享的案例是一个讼费远超申索金额的典型例子。他引用高等法院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法官在此案的判词,指出当事人应以调解这种更合乎经济效益的解决争议方法来处理纠纷。

陈大律师续以三宗调解案例向参加者阐述调解员的谈判技巧。他指出在每宗调解中,最关重要的技巧是调解员透过现实测试及细心倾听,才能发掘在法律观点争议背后,当事人的共同基础及关注事项,以收窄各方在解决争议上的差距。

陈大律师在总结时强调以调解解决商务纠纷的好处。他指出和解协议书的条款是由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商讨并同意的,因此当事人更愿意遵守经调解的和解协议书。另外,调解是一个非对抗性的过程,因此以调解解决商务纠纷亦有助维持商业合作关系及公司声誉。

调解专线调解顾问方欣欣小姐向参加者介绍调解条例中的重要部分,当中包括调解在条例中的涵意及调解的保密性。她强调调解通讯是得到调解条例的保障,因此任何人,除非另有说明,都不得披露与调解有关的资料。除了保密性,她亦讲解了以调解解决争议的其他好处,例如有较高的弹性及自愿性。

在讲座过程中,讲者和参加者不时互动。参加者对调解有了更深的认识,并对详细的案例分享深感兴趣。他们亦从中了解调解员的角色及使用调解解决纠纷的各种好处。

特别鸣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资助是次研讨会。该基金旨在为香港企业提供资助,协助他们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以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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